全球主要溫室氣體濃度變化趨勢
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明顯增多,對自然生態環境產生重大影響,對人類經濟社會發展構成重大威脅
據世界氣象組織最新發布信息顯示,2018年全球平均溫度比1981年到2010年平均值偏高0.38℃,較工業化前水平高出約1℃,過去五年(2014年到2018年)是有完整氣象觀測記錄以來最暖的五個年份。
據世界氣象組織最新發布信息顯示,2018年全球平均溫度比1981年到2010年平均值偏高0.38℃,較工業化前水平高出約1℃,過去五年(2014年到2018年)是有完整氣象觀測記錄以來最暖的五個年份。
全球已有127個國家承諾碳中和,其中全球10大煤電國家中的5個已做出相應承諾
20世紀80年代以來,科學界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認識不斷深化,IPCC已先后發布5次評估報告,每次均比上一次更加肯定人為活動是造成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
應對氣候變化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這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
中國將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十三五”規劃重要內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通過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實施優化產業結構、構建低碳能源體系、發展綠色建筑和低碳交通、建立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人和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取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1、碳達峰是指全球、國家、城市、企業等主體的碳排放在由升轉降的過程中,碳排放的最高點。
2、目前大部分發達國家已經實現碳達峰,碳排放步入下降通道,我國目前碳排放量增速雖然呈放緩狀態,但是仍呈增長趨勢,尚未達峰。
1、碳中和是指人為排放源與通過植樹造林、碳補集與封存(CCS)技術等人為吸收匯達到平衡。
2、碳中和有兩層含義,狹義指二氧化碳排放,廣義的可以指所有的溫室氣體排放。
2021年3月18日,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舉辦中國碳達峰碳中和成果發布暨研討會,根據方案,中國需要推進能源開發清潔替代和能源消費電能替代;實現能源生產清潔主導、能源使用電能主導;能源電力發展與碳脫鉤、經濟社會發展與碳排放脫鉤。
預計到2060年碳中和狀態下,我國能源結構中煤炭能源完全退出,太陽能(光能)占比47%,風能占比31%,分別占據我國能源結構前兩位。
2019年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達到14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二氧化碳占比占到82.6%。人均約為9.7噸二氧化碳當量,排放總量占到全球溫室氣體總量的27%。
2010-2019年近10年間,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年均增長率約為2.3%,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2019年我國溫室氣體排放中二氧化碳占比占到82.6%。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約10個百分點。除二氧化碳外,11.6%的碳排放來自于甲烷,約3.0%和2.8%來源于氧化亞氮和氟化氣體。
2018年我國碳排放中,電力和供熱的碳排放約占51%,工業占28%,其次分別為交通運輸、民用、其他能源汗液、商務和公共服務、農業等,分別占到10%、4%、3%、2%、1%。
綠色溢價的定義是使用零排放的燃料(或技術)的成本與現在的化石能源(或技術)的成本的差值。如果負值意味化石能源的成本相對高,經濟主體有動力向清潔能源轉換,從而降低碳排放。
綠色溢價對不同的行業和技術是不一樣的,以美國航空行業為例,使用化石燃料的均價是2.22美元/加侖,(零碳)高級生物燃料的價格是5.35美元/加侖。這里的綠色溢價即為(5.35-2.22)/2.22*100%=141%)。
非化石能源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發展,這個決定了零碳技術在經濟上能多有競爭力。非化石能源如果太貴,則綠色溢價即會居高不下。
碳的價格能夠反映對氣候變化的負外部性即使非化石能源技術不能變得非常便宜,使用化石能源成本的上升也可以降低綠色溢價。
碳捕捉和儲存的價格實際上是零碳技術成本的上限,如果碳捕捉和儲存的成本下降,也會一定程度降低綠色溢價。
綠色溢價是由近及遠,估算當下的成本差異,以此為基礎分析未來可能的演變路徑。在長遠的目標(碳達峰、碳中和)已經確定的情形下,綠色溢價作為分析工具的可操作性。
碳價格是一個整體劃一的概念,具有鮮明的結構性特征各行業的綠色溢價不同,甚至有很大差異,對不同行業綠色溢價的估算有助于評估政策措施在不同領域的可行性。
綠色溢價是比碳價更廣的概念。綠色溢價可以提供一個包含碳價在內的綜合考量。降低綠色溢價可以作為碳稅和碳交易為載體,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實現,比如公共部門在促進技術進步和創新方面增加投入,行業和產品的綠色標準制定,建設降低清潔能源使用成本的基礎設施等。
根據“3060”目標,碳中和需要經歷四個十年,共計八個五年計劃。從減排工作部署看,四個十年可劃分為轉型過渡蓄勢、能源結構切換、近零碳排放發力和全面中和決勝四個步驟階段。
2021-2025
2026-2030
2031-2035
2036-2040
2041-2045
2046-2050
2051-2055
2056-2060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鼓勵全民減排
ESG投資、ISO標準、環保文化、消費理念、法律體系、綠色金融……
引入“碳定價”,提高“碳價格”
給碳排放制定一個價格,把碳排放的外部成本與排放者的內部成本聯系在一起
方式一:建立碳排放交易系統,即碳市場
方式二:通過碳稅:通過給碳排放設定稅率來直接為碳定價
作用機制1:通過創新技術的應用降低單位能耗的碳排放強度
作用機制2:通過創新技術的應用降低單位GDP的能耗強度
建議1:大力推動綠色金融,引導資金向生態創新領域投放
建議2:建立生態創新政策的協調機制,推動科技、環境、能源、工業、建筑、交通等多領域多部門協同的生態創新政策
能源技術是碳中和的基礎,碳中和技術的主線是能源供給端的技術變革,以降本為核心,形成以光伏+儲能為主的電能供應,以及氫和碳捕捉共存的非電供應技術格局
? 降低工業能耗
? 降低消費電耗
? 大型火電廠降低煤耗
? 煤改氣
? 人造肉
? 電力能源碳中和技術
? 光伏發電+儲能
? 風能發電+儲能
? 核能發電
? 水能發電
? 氣改電
? 灰氫
? 綠色氫能
? 化石能源+碳捕捉
? 生物質燃料
? 生物質+碳捕捉
從行業看,能源、制造、交通、城市、生活等對碳達峰碳中和都有重要影響,且行業特性不同,其碳排放方式和治理路徑也有明顯差異。
據CEADs數據庫,2017年能源排放中,68%來自煤炭,13%來自天然氣,12%來自石油,其余7%來自能源逃逸排放
據CEADs數據庫,2017年鋼鐵、水泥、石油化工、有色金屬等高耗能制造業 碳排放合計占全國碳排放的約36%
根據IEA數據,2018年中國交通運輸碳排放占社會總碳排放比重達9.7%
? 用地結構有待優化
? 交通系統建設仍需改善
? 建筑技術和管理手段有待提升
? 城市運行和維護水平相對落后
?
居民生活碳排放包含兩個方面:一是生活中的能源消耗造成直接碳排放;二是生活中進行的消費、購買服務等造成的間接碳排放
? 我國居民生活碳排放量約占總排放量的40%
? 電力清潔化:清潔能源替代火電成為主力電源
? 非電清潔化:加快提升電氣化率以及節能減排、新技術創新應用
? 政策支持
? 路徑1:火電向綠色電力轉化
? 路徑2:通過技術改造或碳捕捉,促進非電環節排放降低,其關鍵在于綠色溢價的降低
? 更清潔的能源
? 更高效的能耗
? 強有力的政策驅動
? 城市空間規劃和制度設計提升
? 城市交通規劃管理提升
? 城市建設管理水平提升
? 城市維護管理水平提升
? 綠色生活方式
? 綠色經營模式
? 政策制定與社會治理
? 落實國家及省級碳達峰碳中和發展規劃
? 制定符合地方發展的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
? 制定行業碳達峰碳中和框架體系
? 測量評估碳規模與碳結構制定地方配額制度
? 促進當地碳交易與綠色金融投資
? 調整當地能源科技創新與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 地方碳達峰碳中和發展規劃
? 地方碳達峰碳中和實施計劃
? 綠色金融投資服務
? 智慧能源體系改造服務
以打造零碳城市為總體發展目標,測量評估當地碳規模與碳結構,評估碳排放年度增速和碳達峰周期,制定當地碳達峰碳中合發展規劃,制定行業配額制度,促進綠色投資與碳交易碳消費等,爭取提前完成3060碳達峰碳中和發展目標。
組織各級黨政部門全面學習碳達峰碳中和相關知識和相關政策部署
組制定地方碳達峰碳中和“十四五”行動計劃和年度計劃
根據測量和評估結果制定當地碳排放配額制度和落實監督工作計劃
加大能源補貼,促進科技創新,降低新能源發電成本,加快傳統能源改造
實施碳捕捉、碳存儲、碳化學利用與碳消費,全面降碳
實施碳達峰碳中和落地監管,實施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和舉報制度
成立當地碳達峰碳中和發展規劃小組,委托制定發展規劃
委托專業機構對當地進行碳排放規模和結構進行策略,評估碳達峰周期
全力推進綠色金融投資、財稅制度和行政扶持,以及企業投資
推進城市環境保護、生態治理和社會治理,加大交通等重點行業降碳力度
加大低碳生活宣傳與教育,制定低碳生活獎懲制度,加大低碳生活補貼
積極推進區域共治,成立碳達峰碳中和區域聯盟,制定具體行動措施